最近蘋果被歐盟罰款5億歐元、Meta被罰2億歐元,原因是違反《數碼市場法》(DMA)!DMA是去年3月正式生效的歐盟法律,在歐盟境內對大型科企加以規範,防止他們透過操作演算法來提高自身商品或服務的能見度,同時降低其他競爭對手廣告的觸及範圍,從而壟斷特定領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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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今次被罰的兩間公司,谷歌母公司Alphabet、亞馬遜、TikTok母公司字節跳動和微軟,更是DMA指定的「守門人」,規定他們接受更嚴格的反壟斷監管。而這次罰款金額雖然龐大,但依然遠低於規定上限,可見歐盟在首次執法時採取了相對寬鬆的態度,可能是在試探市場和公司的反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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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過,DMA的執法無疑加劇了歐盟與美國之間的緊張關係,尤其是總統特朗普政曾批評法例是一種針對美國企業的「經濟攻擊」。對歐盟而言,今次是顯示他們能否捍衛網絡世界中的主導權。他們希望透過DMA削弱美國科技巨頭在歐盟市場的影響力,同時提升歐洲本土企業的競爭力。